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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简介
2019年11月26日,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发布了《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标准。
一、“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
(1)《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机构管理办法(暂行)》
(2)《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暂行)》
(3)《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 能力要求》
1.2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是指通过综合布线系统,运用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将分离的设备、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系统之中,以及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提供支持的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及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集成实施、运行维护和运营服务等。
1.3 “服务能力”是指企业提供系统建设和服务应具备的能力,包括战略管理、业务运营、基础**和改进创新,以过程要求和度量项评估。
1.4 背景介绍
为提高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企业的能力与水平,促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以下称能力评估)工作,此体系应运而出。根据《信息系统建 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系列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对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企业的能力进行评估的活动。
、评估组织介绍
2.1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赛西认证”)是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CNCA)批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CNAS)、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NAB)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2019年12月19日被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为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试点机构。
三、评估体系级别介绍
3.1 等级介绍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划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分别用CS1级(初始级)、CS2级(基本级)、CS3(良好级)级、CS4级(优秀级)、 CS5级(**级)表示。
3.2 注意事项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相应级别进行初次申请,初次申请级别不得**CS2级 (基本级)。证书有效期内,达到一定的年限和能力要求,可逐级进行升级,不可跨级别申请;监督评估和再评估过程中,对未能达到相应级别能力要求的获证企业进行降级处理。
四、申请条件和评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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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曾 红女士(渠道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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